金华市磐安县临时生活补贴申领指南
导语 临时生活补贴对象是应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应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指即将毕业的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受理对象:
1.应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孤儿及烈士子女等高校毕业生);
2.应届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6个月以上持续失业的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
3.最低生活保障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范围的失业人员。
受理条件:
1.回原籍应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2.生活困难的人员;
3.进行失业登记;
4.各市、县(市、区)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
补贴标准:
应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在我县办理失业登记的,可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生活补贴,补贴的标准参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材料明细:社会保障卡和居民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初审、复审、审核—反馈核定结果—结束
办理地点:磐安县安文街道中街1号(建设银行5楼508室)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冬令时: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579—8466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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