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浦江县“实用人才”培养计划补贴金额

导语 每年组织非公企业经营管理、技术、销售等人才开展集中培训。对非公企业与大中专院校联合举办的在职人员培训班,按企业支付培训费的50%给予补助,最高10万元。

  每年组织非公企业经营管理、技术、销售等人才开展集中培训。对非公企业(符合鼓励条件,下同)与大中专院校联合举办的在职人员培训班,按企业支付培训费的50%给予补助,最高10万元。

  鼓励和支持浦江工匠学院、职业技术学校定向培养半导体、集成电路等产业所需技能人才,每培养一名毕业生并在我县相关企业就业的,给予学校2000元奖励。

  非公企业员工新获得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称或紧缺实用高技能职业资格的,每晋升1名正高职称、副高职称或高级技师、中级职称或紧缺实用技师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5000元、3000元。

  对非公企业现有特殊人才,可“一事一议”。对行业协会或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给予最高5万元补助。

  定期开展水晶匠人、农人工匠、非遗传承人等评选活动,对获得荣誉的人才,给予相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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