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出售型人才住房优惠购买和购(租)补贴能同时享受吗

导语 根据金华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试行),人才安居采取货币补贴和住房租售两种方式,人才房优惠购买与人才房货币补助不重复享受。

  回答:不重复享受

  出售型人才住房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人才房优惠购买与人才房货币补助不重复享受,优惠标准以预售申报时人才类别为准。人才选择的出售型人才住房面积超过其所属类别标准时,超出部分按核定的备案价购买。

  【拓展阅读】金华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试行)(金人才领 [2022]3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人才住房保障水平,持续优化人才生态根据《“才聚八婺 智汇赋能”打造浙江中西部人才科创中心三年行动方案》(金人才领[2022]2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才安居是指政府使用财政资金或提供政策优惠,有效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解决居住问题。

  人才安居采取货币补贴和住房租售两种方式。货币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住房租售即出租、出售人才住房,视房源筹集情况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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