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人力资源机构引才补助标准

导语 永康市范围内,2020年6月11日(含)起,全职引进顶尖人才、国家级人才工程专家、省级引才工程专家、博士或正高、硕士或副高、本科生的人力资源服务人力资源机构。

  每引进一名顶尖人才,一次性给予人力资源机构60万元补助;

  每引进一名国家级人才工程专家,一次性给予人力资源机构30万元补助;

  每引进一名省级级人才工程专家,一次性给予人力资源机构20万元补助;

  每引进一名全日制博士或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一次性给予人力资源机构5万元补助;

  每引进一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者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一次性给予人力资源机构5000元补助;

  每引进一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次性给予人力资源机构500元补助。

  以上引进时间,除博士或正高级以上专家外,均以引进人员在永企业缴纳社保起始时间为准,且缴纳时间需满6个月以上。单个机构每年引才激励上限为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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