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兰溪市义务教育招生录取程序(小学+初中)

导语 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按以下顺序先后录取:①学区内“有房有户”;②学区内“有户无房”;③政策安排人群子女④学区内“有房无户”;⑤学区内有营业房(自主经营,提供营业执照)⑥学区内有公寓住宅。固定房产(含营业房)所有人产权比例≥50%的才符合入学申报条件。详见正文。

  2025兰溪市义务教育招生录取程序(小学+初中)

  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按以下顺序先后录取:①学区内“有房有户”;②学区内“有户无房”;③政策安排人群子女④学区内“有房无户”;⑤学区内有营业房(自主经营,提供营业执照)⑥学区内有公寓住宅。固定房产(含营业房)所有人产权比例≥50%的才符合入学申报条件。

  (1)户籍在市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①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市区(户籍迁入市区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下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市区有固定房产,按固定房产确定学区,在该房产学区内学校报名就读。

  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市区,父母在市区无固定房产,按户籍所在区域确定学区,在该户籍学区内学校报名就读。

  ③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市区,父母在市区无固定房产,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市区有固定房产,可按户籍所在区域确定学区,也可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固定房产确定学区。

  ④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市区,其父母双方离异,按法定监护人在市区的固定房产确定学区。

  ⑤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市区,父母在市区的固定房产因旧城改造等原因拆迁,凭拆迁协议可选择在原居住地或拆迁安置地确定学区入学。

  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市区,父母固定房产属营业房且自主经营的(提供营业执照),可按户籍所在区域确定学区,也可按营业房确定学区。

  (2)户籍在农村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具有兰溪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满足城区入学条件的,在本乡镇(街道)学区内学校入学。

  (3)政策安排人群子女入学

  ①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金华市教育局 金华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金华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金市教基〔2019〕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24〕2号)等教育优待政策予以落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教育厅转发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19〕37号)妥善安排。

  ②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入学。按《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华侨华人子女回国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教基〔2010〕150号)《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教基〔2011〕35号)等政策,享受与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同等待遇,在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和家庭自有产权住宅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③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兰溪市外来人员子女入学实施细则(试行)》(兰教〔2021〕21号)等政策落实;根据《浙江省道德模范关爱礼遇实施办法(试行)》,道德模范子女参照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安排入学。

  (4)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①市区小学、初中在解决“户籍在市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和“政策安排人群子女”入学之后,仍有空余学额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可申请在市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就读。经过学校初审、教育局复核,按照房产证(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取得的时间先后排序确定招收学生名单。

  ②按照“应排尽排,就近入学”的原则,农村小学、初中全面落实本区域范围内外来务工子女入学。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户籍不在兰溪市,要求读初中的必须小学毕业(提供学籍信息表)。

  (5)兰溪锦绣育才中学招生

  2022年“公参民”学校兰溪杭州育才中学转公后,更名为兰溪市锦绣育才中学。按照省厅政策设过渡期,2025年继续沿用原招生方式,即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同时录取部分符合条件的政策生。符合条件报名兰溪市锦绣育才中学学生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通过电脑派位随机录取。

  在兰溪市锦绣育才中学已报名参加电脑派位但未被录取的少年,可回原学区公办学校报名,按照同类生源靠后的原则进行排序录取。秋季学期新生不实行寄宿制。

  (6)兰溪市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招生

  由兰溪市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上报招生计划和方案,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学生按体育项目测试成绩排序录取,但不组织文化科目考试。

  (7)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适龄的视障儿童可到省盲人学校报名,学校地址为,杭州市富阳区高尔夫路585号(联系电话0571-634167096,18768414562;微信公众号zjmx2017)。适龄的听障儿童可到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联系电话89139502)。适龄的特殊儿童(持证)可到兰溪市曙光学校报名,联系电话:89015210。适龄的轻度智障儿童少年可到所在学区内学校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智障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8)招生程序

  第一批:

  户籍在市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各乡镇学校区域内有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

  政策安排人群子女。

  第三批:

  符合市区学校入学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

  符合市区学校入学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按以下顺序先后录取:①学区内有住宅房(除公寓);②学区内有营业房(自主经营,提供营业执照)③学区内有公寓住宅。

  如果市区学校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多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学校按规范程序录取。先录取“有房有户”的学生(按落户时间先后),其次录取“有户无房”的学生(按落户时间先后),再录取政策安排人群子女,后录取务工人员子女(“有房无户”的学生,按房产证取得的时间先后)排序录取。未能进入申请学校就读的少年儿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它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就读,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分流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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