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

导语 金华住房公积金有哪些人可以提取?申请提取的条件都是什么?下面请看金华本地宝为你准备的详细服务指南。

  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下同),无欠缴情况,符合提取条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申请主体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二、申请提取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自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未超过一年的;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规划部门建房批文未超过二年或自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未超过一年的;

  3、大修理自住住房且修理费用占总造价25%以上,取得危房鉴定报告或大修理证明未超过一年的;

  4、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5、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工作地)城区无私有房产,且当年未因租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7、离休、退休的;

  8、出国、出境定居的;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12、非本市户籍的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不再在本市就业并封存满6个月以上的;

  13、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三、提取额度

  符合7-13项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储存余额。

  注意事项

  ※ 以上公积金提取事项为一证通办事项。无法获得共享信息的,需提供相关材料。

  ※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除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外,不能再以其他形式提取。

  ※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时请留足保底金额。

  ※ 凡需先承诺,事后核验的材料,在事后核验情况与承诺不一致的,由承诺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温馨提示:微信关注金华本地宝,微信对话框发送【公积金】即可查看公积金贷款、提取指南,个人公积金查询、业务网点查询、贷款计算器等公积金相关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