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电动自行车补贴申请对象及要求
导语 个人消费者将个人名下在省内上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带电池,下同)交售参与政策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报废注销并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每名消费者仅享受一次补贴。具体补贴要求等,详见正文。
兰溪市电动自行车补贴申请对象及要求
一、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将个人名下在省内上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带电池,下同)交售参与政策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报废注销并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每名消费者仅享受一次补贴。
二、补贴对象及要求
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具体要求为以下几点:
1.报废注销老旧电动自行车、购买新电动自行车并登记上牌须为同一人。
2.个人消费者将老旧电动自行车交售销售单位进行报废时,需持有旧车行驶证(如果有牌照,需一并提供),由销售单位核验后收取旧车并出具凭证。
3.个人消费者需在2024年8月22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销售单位处购买新电动自行车,并及时办理新电动自行车牌照,新电动自行车购买日期以购置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4.新购置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2019年4月15日开始实施的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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