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房屋维修基金申请指南

导语 金华房屋维修基金要怎么申请?如何才能申请?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主体

  房改房售房单位。

  二、条件及标准

  1、受理条件:

  (1)金华市区出售的房改房且维修基金建缴在本中心的;

  (2)售后房改房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

  2、申请标准: 申请动用的维修费用不可超过用款单位实际留存本中心账面余额。

  三、应提供材料

  1.、《住房资金用款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A4纸);

  2、用款单位出具的用款原因说明原件(一式一份,A4纸);

  3、维修施工单位提供维修费用清单或维修费用发票(有税务监制章)原件及复印件 (一式一份,A4纸)。

  四、办理程序

  1、单位申请:用款单位自行审查房改房维修是否符合申请受理条件,并将《住房资金用款申请表》及维修材料报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2、中心审核:根据规定对用款单位申请使用的资金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维修款直接转入申请单位账户内。(联系电话82316636);

  3、单据寄回:中心将审核通过的《住房资金用款申请表》邮寄至申请单位。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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