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金华夫妻双方育儿假享受哪些待遇?

导语 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周年计算)各享受10天育儿假,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育儿假的期限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 夫妻育儿假的期限如何计算和确定?育儿假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答: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周年计算)各享受10天育儿假,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育儿假的期限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夫妻双方每年享受的育儿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育儿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 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的期限如何计算和确定?陪护父母假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答: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从其父母一方满60周岁起按照周年计算)享受5天陪护父母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独生子女每年享受的陪护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陪护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例如,独生子女父母中的一方在2021年12月1日时年满六十周岁,则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独生子女可以享受五天陪护父母假。

  4. 妇女产假、男方护理假、夫妻育儿假、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请假需要哪些程序?

  答:根据实际情况,由本人或配偶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批准,假期结束后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销假。

  . 关于妇女产假问题

  1. 妇女产假的期限如何计算和确定?产假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答:生育一孩的产假为158天,生育二孩、三孩的产假为188天。妇女产假的期限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职业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

  2.《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该办法规定增加的产假是否可以与修改后条例规定的产假进行叠加享受?

  答:可以叠加享受。

  3. 生育双胞胎、三胞胎的产假期限如何确定?

  答:可以享受188天产假。

  4. 修改后的《条例》施行(2021年11月25日)前生育子女的夫妻,能否享受延长的产假?

  答:在2021年11月25日(包含25日)之后,产假尚未结束的,可以按照修改后《条例》规定的产假期限予以顺延,即:一孩可以享受总计158天的产假,二孩、三孩可以享受总计188天的产假。

  》》点击查看:2024金华生育子女及产假常见问题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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