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放宽政策一览

导语 2024年3月18日起,用公积金购买的区域内(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无房,不管其他区域有房有商贷,就算首套房。具体详见正文。

  2024年3月18日起,金华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将放宽。

  根据新政策,金华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改为: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其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认定范围,以不动产登记部门记载的购房所在县(市、区)、金华开发区范围内房屋信息为准。

  政策调整前,公积金贷款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你在婺城区有一套商贷自住房,想在金东区买套改善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认定为二套房,利率需3.575%;调整后,申请公积金也能按照首套房认定,贷款利率仅需3.1%。

  2024年3月18日起,用公积金购买的区域内(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无房,不管其他区域有房有商贷,就算首套房。 根据新政策要求,申请认定为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需满足两个条件:购买区域此前无房,申请者或家庭名下无公积金贷款。


  目前,金华首套房的商贷利率是3.45%,公积金则是3.1%,首付最低比例都是2成。

  例如:总价200万的房子,首付2成,贷款160万,按商贷3.45%算的话,每月等额本息还款需7967元,贷款25年利息为79.01万元。 总价200万的房子,首付2成,贷款160万,按公积金利率3.1%算的话,每月等额本息还款需7671元,贷款25年利息为70.13万元。 每月少还了近300元,25年可少还9万元,对于刚需买房来说,减轻了一些购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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