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两码可办工作的通知

导语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通知,2023年8月底前,相关功能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亮码可办”推广使用。

  据住建部网站消息,为更好满足群众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需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工作的通知》

截图:住建部网站

  《通知》提到,2023年8月底前,相关功能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亮码可办”推广使用。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向其提供实时在线开具、后台自动查验等服务,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原有纸质证明及出具方式并行使用、同时有效,过渡期1年;2024年8月起,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通知》还提出精简整合证明材料、调整证明开具方式、畅通窗口查验功能、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五项工作任务。

  《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办理流程及查验方式

  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在需要出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和贷款结清证明时,改为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具体办理流程及查验方式如下:

  一、出具方式

  缴存人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自行申请开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提交后将以“电子码”形式自动生成。

  二、查验方式

  受理地公积金中心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录入“电子码”编号,查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相关内容。受理地公积金中心查验后,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自动生成相关查验记录,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看,无需发送回执。

  点击此处查看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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