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申请义乌市公租房?

导语 义乌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为义乌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义乌市公共租赁住房受理通告

  申请对象

  义乌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具体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 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具有义乌城镇户籍。年满30周岁的未婚人员或年满18周岁的孤儿可单独申请。

  2.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人具有义乌城镇户籍,大专以上学历,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7周年;在义乌市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

  3. 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技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义乌市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申请时我市公租房保障累计不超过6年。

  (二)解释说明

  1. 公租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生活的成年未婚子女与父母可作为共同申请人。

  2. 义乌城镇户籍,即落户于我市城区及各建制镇中心区,城乡分类代码为111、121的区域范围。(具体区域范围可上网查询,http://www.stats.gov.cn/sj/tjbz/tjyqhdmhcxhfdm/2022/33/07/330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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