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金华求职创业补贴怎么申请?
导语 2022金华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申请材料等请看正文。
金华大学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56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已开始受理。
一、申请对象
在毕业学年内(包括2022年和2023年毕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在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不限户籍)中,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孤儿;
3.持证残疾人;
4.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5.脱贫人口;
6.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
2022届毕业生在2021年已享受求职创业补贴的,今年不得再申请。如非在金学校读书的,具体申领可咨询学校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
二、申请时间
2022年8月15日至9月15日。
三、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3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四、申请渠道
今年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及“浙里办”APP进行申请。
(1)“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栏输入“求职创业补贴”。
(2)“浙里办”APP搜索栏输入“求职创业补贴”。
五、申请材料
以下两类材料需同时提供且需在有效期内: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拍照);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需提供:
①低保证或街道(乡镇)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低保凭证;
②户口簿或社区(村)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低保证或低保凭证上无申请人信息时须提供)。
(2)孤儿需提供:儿童福利证或街道(乡镇)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孤儿凭证。
(3)持证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卡)》或1-8级 《残疾军人证》或街道(乡镇)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凭证。
(4)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需提供:
①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由征信中心出具的注明助学贷款的个人信用报告(学校统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名单的无需提供)。
②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由征信中心出具的注明助学贷款的个人征信报告;户口簿或社区(村)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贷款人为申请人家长时须提供)。
(5)脱贫人口(原为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需提供:
①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件或街道(乡镇)级及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凭证;
②户口簿(建档立卡证件上无申请人信息时须提供);
③家庭成员关系凭证(建档立卡证件无申请人信息,且与证件人员不在同一户口簿时须提供)。
(6)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需提供:
①《低保边缘家庭证》或街道(乡镇)级及主管部门出具的低保边缘凭证;
②父母其中一方《残疾人证(卡)》或1-8级《残疾军人证》或街道(乡镇)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凭证;
③户口簿或社区(村)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低保边缘证或低保边缘凭证上无申请人信息时须提供)。
注:个人信息填报要完整准确,尤其是个人联系方式、银行账号、开户行(详细开户行地址)信息。
六、申请材料提交有误,该如何处理?
有三种方式,一是申请人在政务网或浙里办APP,搜索“求职创业补贴办件信息变更”,对毕业年份、专业、学号、账户等申请信息进行修改;二是申请人在政务网或浙里办APP,搜索“求职创业补贴办件信息变更”,自行作废办件后(仅限学校初审环节),重新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三是申请人可联系本校的负责求职创业补贴老师进行“审核不通过”的操作后,重新提交相关材料申请。
七、学生成功提交申请后,审核进度如何查询?
一是通过申请系统在“我的办件”里查询;二是联系本校负责求职创业补贴审核工作的老师进行查询。
八、学生在申请求职创业补贴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该如何处理?
申请人在申请求职创业补贴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申请页面的“如有问题请点击这里”进行反馈(文字描述及截图),并留下联系方式。工作人员会尽快给予处理和回复。
图源金华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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