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准支付指南

导语 金华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准支付需要什么条件,办理材料需要什么,办理路程又是怎么样的,金华本地宝为您收集了以下信息,快来看看吧。

办理条件

发生事故时,用人单位已在金华市区为工伤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且用人单位无欠费,已认定为工伤的按工常待遇结算。

发生事故时,用人单位已在金华市区为工伤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且用人单位无欠费;职工受伤害程度轻微,受伤事实经过清楚,达不到伤残等级标准;受伤职工医疗费用总额1500元(含)以下;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工伤事故性质、事故经过、职工受伤害程度和待遇总金额均无异议。按小额工伤待遇结算。

发生事故时,用人单位已在金华市区为工伤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且用人单位无欠费,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已办理工伤保险中断手续,可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办理材料

一、工常待遇结算:

1 《金华市区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三份

2 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

3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

4 发票、处方、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手术记录单(经手术治疗的)、检查报告单原件,病历原件、复印件一份

5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遭遇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人事故伤害的,除提供双方赔偿明细有效资料外,还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司法部门已生效的调解书或判决书

7 职工死亡的提供火化证明、死亡证明

8 工伤职工申请配置辅助器具费的,提供已审批的《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

9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工伤职工,提供已审批的《工伤职工转院申请表》

二、小额工伤待遇结算:

1《金华市区小额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发票、处方、检查报告单原件、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5非当日就诊的,提供旁证材料及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结算

1《金华市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报表》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银行卡与身份证复印件

4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5用人单位申请打入单位帐户的,另提供用人单位已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协议及支付凭据。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申报

2、审核资料

3、受理

4、录入申报信息

5、工伤待遇核定

6、计划财务科办理支付手续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4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地点:金华市丹溪路289号

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8:30-11:4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1:40,下午14:00-17:3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金华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社保】即可获取金华市最新社保缴费基数、网上办事入口、社保卡办理指南、参保指南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