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支付物管费、维修基金提取公积金流程
导语 金华市支付物管费、维修基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是什么样子的,需要什么材料。金华本地宝为您收集了以下信息,快来看看吧。
职工已领取低保证、特困证或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可提取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物业服务费。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贷款期间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除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外,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编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备注 |
1 |
申请人银行借记卡 |
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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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金华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金华银行的I类账户 |
2 |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
所在单位已核实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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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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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物业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或收费部门收费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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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自住《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证》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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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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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证或特困证或解除劳动合同文件和家庭生活困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困难证明由社区居委会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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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
2、为了减少您的往返次数,请您在提交材料前仔细核对以上项目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提取材料。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缴存情况、提取条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视情况需要进行实地勘察核实后,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的决定,答复申请人。
3、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后,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中心直接转入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内。
4、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除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银行卡原件和委托书(经申请人所在单位核实盖章)外,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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