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住房公积金免缴须知

导语 下面说明了住房公积金免缴的对象以及应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

  一、免缴对象

  职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

  二、应提供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1、职工本人申请报告;

  2、职工领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名册。

  三、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携有关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归集处(211室)领取《住房公积金封存、启封通知书》。

  2、按要求填写表格,由单位签章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归集处(211室)审核。

  3、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请后审核职工个人工资标准,办理该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免缴封存(个人部份)手续。

  另外,如果您在公积金买房提取和租房提取以及在公积金贷款过程中遇到的材料啊条件啊等各种问题,可以直接咨询小编哦~

温馨提示:微信关注金华本地宝,微信对话框发送【公积金】即可查看公积金贷款、提取指南,个人公积金查询、业务网点查询、贷款计算器等公积金相关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