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兰溪市卫生健康人才定向培养就业待遇

导语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为加大我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县域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水平,经研究决定,2021年兰溪市继续开展卫生健康人才定向培养工作。

被录取的定向培养学生,按期毕业后,必须回兰溪市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工作。

具体工作单位采取竞争择优办法,由市卫生健康局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本科为3年。

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不含规培期),同时要求本科毕业后3年内需取得医师(护理)执业资格,未取得医师(护理)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

临床医学、儿科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专业人员聘用期间需参加全省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各级政府给予学费补助的人员,规定的服务期限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时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满后,未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就业期,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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