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磐安县为摆摊设置了多少摊位

导语 磐安县《关于设置城区流动摊位临时疏导点的通告》规定,在不影响交通安全、不扰乱市容环境秩序的前提下,允许城区范围内部分人行道规范有序设摊经营。

  共128个,分别为:

  农产品自产自销经营点

  划定壶厅三路(靠文溪南路段西侧)设18个摊位;

  划定新元路(梦展花园前)设30个摊位;

  划定东溪街(建行至纪念碑前)设20个摊位;

  划定宝龙磐安营销中心广场设12个摊位;

  总计摊位80个。

  夜市点

  划定文溪中路(盘龙广场步行街内),共计48个摊位。

  摆摊设点申请程序

  各农产品自产自销经营者、夜市经营者于2020年6月17日前到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备案、签订经营承诺书,经现场核验后,即可进入夜市经营点摆摊设点。经营者需提供身份证以及健康证、《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等有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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