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即可办理。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若为贷款购房,还需提供银行相关证明材料
线上:通过浙里办APP“不动产智治”办理。
线下:各地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3、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并提交拿测绘图(表);
4、领取相关申请文件;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6、提交申请材料;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一)住宅类不动产 80元/件(核发一本证书);
(二)非住宅类不动产 550元/件(核发一本证书);
(三)证书工本费(增加证书) 10元/本;
1、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双龙南街85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0579-82437086(咨询)、0579-82437090(发证)
2、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300号
0579-85921022
3、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东阳市江北街道艺海北路38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0579-86924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