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不动产异议登记审核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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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不动产异议登记审核要点
1 利害关系证明材料应当能够证明申请人与被异议的不动产有利害关系;
2 异议登记事项的内容应当已经记载于登记簿;
3 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登记事项有误且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
4 同一申请人应当未就同一异议事项提出过异议登记申请;
5 错误事项证据材料与申请登记事项应当关联,应当能够证明被异议的不动产权利归属错误;
6 不动产被查封、抵押或设有地役权的,不影响该不动产的异议登记。
7 异议登记结果应及时告知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8 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起诉的,应当提交起诉的的相关证明文件,登记机构应当将该文件立即扫描归档,异议继续有效;
9 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