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买期房后怎么提取公积金?

导语 金华购买期房后再购买自住住房期房合同备案二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请看正文了解。

  问:购买期房后如何提取公积金?

  答:购买自住住房期房合同备案二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购房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原件(提供银行的Ⅰ类账户)。

  3、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及《商品房合同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交房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证。(无法获得共享信息的或无法通过部门核验的需提供)(房产交易部门出具的税务专用收款凭证)。通过贷款购房的,借款人须授权公积金。

  4、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1)配偶提取时提供

  (2)无法获得共享信息的或无法通过部门核验的需提供。

  5、家庭成员身份关系材料原件。

  (1)需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提供

  (2)无法获得共享信息的或无法通过部门核验的需提供。

  可前往中心办事大厅办理,还可登录手机“浙里办”APP——公积金板块或支付宝-城市服务办理提取。

  注意: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除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外,不能再以其他形式提取。如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时请留足保底金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金华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即可获取2022年金华公积金提取租房/买房/还贷指南、网上办理入口及常见问题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