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磐安县春运期间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告2021【第3号】

导语 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有序开展春运期间人员健康管理,有效推动春节后经济社会良性发展,金华市磐发布安县春运期间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有序开展春运期间人员健康管理,有效推动春节后经济社会良性发展,根据省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春运期间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30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工作地或就学地在磐安、春节期间跨县域(包括跨省、跨市)流动、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返磐前提前向所在 村/社区、单位、学校报备的人员,返岗返学原则上无需要求提供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也不将14天或7天等规定时段健康监测作为其返岗返学的前置条件。上述人员返磐后不纳入农村地区返乡人员管理。

  二、对来自省外全域低风险等级地市的人员,春运期间途经我县进行短时间旅游或商务活动,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凭健康“绿码”通行,无需要求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实施居家健康监测。

  三、提倡“非必要不出省”,但不应强制要求师生在寒假期间不出浙江省,甚至不出磐安县域。对需要离开磐安的师生,可以备案记录行程,但不应强制要求师生须经教育部门或学校审批同意后才能离磐。

  四、对没有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所在区)的学生或教师,学校不得设置要求提前返磐、须经相应天数的健康监测乃至居家隔离后才能返校等规定。对春节期间省外出发地为低风险等级,但所在地市(直辖市为所在区)出现中风险地区的返校人员,需核验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无需实施封闭性的居家健康监测。要继续做好学校在春季开学后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在校师生入校测温亮码、日排查、零报告等制度。

  五、对春节期间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按省疫情防控办〔2021〕12号文件规定需纳入“14+7”“ 7+7”健康管理措施的返岗返学人员,继续严格执行必要的健康管理措施。

  六、未尽事宜仍按《关于进一步明确春运期间来磐返磐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2021【第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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