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义乌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通知

导语 4月16日2时起,金华市启动新冠肺炎疫情Ⅱ级应急响应,4月16日4时30分起,婺城区全域启动新冠肺炎疫情I级应急响应。

  4月16日2时起,金华市启动新冠肺炎疫情Ⅱ级应急响应,4月16日4时30分起,婺城区全域启动新冠肺炎疫情I级应急响应。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离义。4月1日以来有金华市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金华市区旅居史的来义返义人员,落实分类健康管理措施。

  二、对来自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人员严格落实健康管理措施。红、黄码人员严格按照管控和核酸检测要求,主动配合落实防疫措施。

  三、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精神卫生机构加强全封闭式管理。全市所有宗教场所、民间信仰场所继续保持“双暂停”(暂停对外开放、暂停一切活动)。实行所有学校、幼儿园、托幼托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半封闭管理,暂停校外人员探访。

  四、加强对零售药店药物销售管理,继续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细菌等四大类药品。

  五、各行业重点人员要按照主管部门和属地工作要求,定期接受核酸检测,确保重点行业“应检尽检、滚动抽检”落实到位。

  六、未进行新冠疫苗第一针剂、第二针剂和加强针接种的人员,特别是60周岁以上老年人,尽早接种新冠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七、其他事项按照义防指办相关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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