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1年第14号)
导语 为快速精准做好人员排摸管控工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开发了“义乌防疫”自主申报系统,要求相关人员自觉主动申报,以确保第一时间找到涉疫潜在风险人员,切实提高城市防疫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幸福生活。
为快速精准做好人员排摸管控工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开发了“义乌防疫”自主申报系统,要求相关人员自觉主动申报,以确保第一时间找到涉疫潜在风险人员,切实提高城市防疫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幸福生活。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全面实行重点人员报告制度。请符合以下情况的个人通过扫描“义乌防疫”二维码自主申报:
(1)拟出省人员;(2)省外来义返义人员;(3)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含实施全城封闭管理地区,下同)旅居史人员。出省人员要在出行前主动申报;省外来义返义和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人员,要在到达义乌后2小时内自主申报;在义人员发现本人14天内有新公布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要在2小时内自主申报。
2.各镇街、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主动申报、主动报告的宣传引导,通过各种渠道载体把主动申报、主动报告要求和申报二维码进行推送推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本地、本系统、本单位人员做好主动申报工作。
3.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主动做好申报工作。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的省份,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前往的,要通过自主申报系统及时申报岀行、返程情况,并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出租屋房东和民宿、酒店、企事业单位等要落实主体责任,发现涉疫人员后要提醒告知其主动申报,提醒告知未果的要及时向属地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4.各镇街各单位要建立完善涉疫重点地区来义返义人员的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广大市民群众要相互提醒,做到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各镇街接到举报电话后要第一时间进行核查管控。对举报有效人可实行信用加分或适当奖励。
5.对前往或来自本土疫情发生省份不主动据实申报的个人,视情给予信用扣分;隔离期间食宿等相关费用自理;对故意隐瞒行程、谎报病情、旅居史等相关信息,引起疫情传播或传播风险的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出租户、民宿、酒店、企事业单位等发现涉疫人员未主动申报,未及时提醒告知也未及时报告的,视情节和后果作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