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将禁止在永康市域道路上行驶

导语 到2020年底,全市消除拖拉机从事道路运输活动,基本完成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到2021年6月底前,全市完成变型拖拉机淘汰“清零”的工作目标。

  根据《金华市拖拉机限行禁入和提前报废淘汰专项治理行动方案》(金市农通[2019]63号)的通知,为了按期实现到2020年底,全市消除拖拉机从事道路运输活动,基本完成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到2021年6月底前,全市完成变型拖拉机淘汰“清零”的工作目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20年3月1日起,所有拖拉机禁止进入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业和建筑工地、工矿企业等领域从事活动。

  二、2021年1月1日起,所有拖拉机禁止在永康市域道路上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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