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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申请条件

导语 “带押过户”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卖方住房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无需提前结清贷款,即可办理交易过户和抵押登记。具体申请条件,详见正文。

  金华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申请条件

  一、需满足什么申请条件?

  (一)在住建部门完成网上签约备案,且已支付20%的首付款;

  (二)买方申请的住房贷款金额(含住房公积金、商业贷款,下同)须大于卖方原住房贷款余额本息合计,如小于的,则买方需将首付款转入本次贷款业务的资金结算专户。

  (三)所交易房屋除原住房贷款对应的抵押外无其他抵押,且无司法查封或其他禁止、限制转让情形;

  (四)买卖双方的住房贷款银行需保持一致,且均为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

  (五)应符合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条件。

  二、适用范围是什么?

  金华市区(含婺城、金东)范围内的二手房交易,卖方住房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买方可以向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婺城、金东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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