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东阳市计划生育家庭扶助申报通知

导语 2026年新增计划生育家庭扶助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咨询申报啦!东阳市本人申请及各镇乡(街道)上报和录入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详见正文。

  2026东阳市计划生育家庭扶助申报通知

  2026年新增计划生育家庭扶助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咨询申报啦!东阳市本人申请及各镇乡(街道)上报和录入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逾期未申报者不再受理,符合条件的可在下期申报。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一)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户籍制度改革前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2016年1月1日之前没有违反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儿;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6年年满60周岁。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

  1.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未婚单亲收养的;

  3.受到刑事处罚,尚在服刑期的;

  4.2006年1月1日后由非农户口转为农业户口的;

  5.农业户口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含退休)。

  (三)程序和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浙江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请(确认)表》,并提交本人及配偶、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收养证、死亡证明等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村(居)初核并公示。村(居)根据核实确认当年新增名单实际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村(居)按程序在《申请表》上签署评议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材料复印件上报乡(镇、街道);

  3.乡(镇、街道)初审。对村级上报的资料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卫生健康局;

  4.市卫生健康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复审,公示并确认。

  (四)奖励扶助标准

  奖励扶助标准:一男孩的每人每月90元,一女孩的每人每月120元,两个女儿的每人每月80元,每年集中一次性发放。

  (五)出现下列情况的对象,在下一次发放奖励扶助金前退出

  1.死亡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再生育或收养的;

  3.本人享受城镇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

  4.户口迁出本市的;

  5.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的。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一)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夫妻;

  2.2026年女方年满49周岁(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须年满49周岁);

  3.2016年1月1日之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及以上)。

  (二)程序和所需材料

  本人申请,并如实填写《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除独生子女伤残的需要提供三级及以上残疾证外,其他程序和所需材料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相同。

  (三)特别扶助标准

  1.未满60周岁的,或年满60周岁且已享受政府养老服务补贴的男方或女方,特别扶助金标准每人每月800元,每年集中一次性发放;

  2.未满60周岁但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或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政府养老服务补贴的男方或女方,特别扶助金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每年集中一次性发放。

  (四)出现下列情况的对象,在下一次发放特别扶助金前退出

  1.本人死亡的;

  2.发生再生育、收养子女或独生子女康复的;

  3.户口迁出本市的;

  4.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的。

  三、年审、复核和监督

  市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扶助的条件和政策,对所有上报对象进行多重的年审、公示。申报详情,请咨询市卫生健康局或各镇乡(街道)社会事务办,并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举报。

  1.市卫生健康局:86655805

  2.各镇乡(街道)社会事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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