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磐安县安文街道审批公办幼儿园招生程序
导语 县实验幼儿园、县实验幼儿园新蕾分园、第二实验幼儿园和龙山幼儿园同时招生,每名幼儿只能选报一所审批公办园,采取分批先后录取,详见正文。
2025磐安县安文街道审批公办幼儿园招生程序
一、县实验幼儿园、县实验幼儿园新蕾分园、第二实验幼儿园和龙山幼儿园同时招生,每名幼儿只能选报一所审批公办园,采取分批先后录取:
第一批组织有户(安文街道户籍)幼儿审核、公示。若该批幼儿报名数超出该园的招生计划数,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录取。电脑派位不到的幼儿,选择有空余学额幼儿园就读,不作统一调派。学位不得转让、顶替使用。龙山幼儿园配套小区腾龙湾适龄儿童具有优先就读权。
第二批是录取有房(2025年5月31日前在城区购买商品房(以不动产证为准)且实际居住的无户的幼儿;
第三批是符合空余学额录取条件的幼儿。再按以下顺序招收安文街道辖区内的新生,招满即止。
(1)人才子女。①县级以上劳模、省“绿叶奖”获得者子女;②《金华市高层次人次分类目录》E类及以上人才子女;③中西部等援助干部(一年以上)子女;④优秀骨干教师子女,主要包括:县级以上五星级班主任、教坛新秀,市级以上名师名校长,省“春蚕奖”、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等;⑤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对我县社会发展、教育事业有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
(2)县重点企业和重点投资项目骨干子女(具体条件和安排办法以磐政办〔2016〕70号文件为准)。
(3)外县来磐,在安文街道内实际投资累计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投资业主(其个人投资比例占25%及以上)子女。
(4)老城区企业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可的,从外地引进的高级技术人才子女。
(5)夫妻一方因工作调动进城1年以上,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城区暂时没房产的,按单位所在地就近入学。
(6)在老城区办企业1年以上的企业主子女。
(7)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具有磐安户籍人员和在磐安办理居住登记的非磐安户籍人员,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城区务工或经商6个月以上,并按时在本县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子女,按务工地、经商地(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所在区域就近入学。
(8)在城区实际居住的,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子女。
第(1)至(6)类中,如前一批幼儿录取结束后还有空余学额的,再录取下一批幼儿;如前一批幼儿录取结束后无空余学额的,下一批幼儿不予录取;如同一批次幼儿报名数超出剩余班额数,根据出生年月按年龄从大到小依次录取。
第⑺类对象中,当可招收人数少于报名人数时,按具有磐安户籍、具有磐安县居住证、办理磐安县居住登记顺序依次确定,同时按在城区取得经商营业执照的时间先后或在本县养老保险缴费的年限长短依次确定,夫妻双方均在城区务工经商且缴纳养老保险的优先,相同年限优先录取个体经商户子女;没有按月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年限和跨年度补交的养老保险年限均不予认可。
当一幼儿园按招生顺序招满时,剩余的招生对象选择就近幼儿园就读。
二、审批公办幼儿园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由幼儿园公示预录取幼儿名单,按规定时间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册报磐安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幼儿园发放录取通知书,明确报到注册时间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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