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方式(2025版)
导语 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实行即报即审。申请人通过“浙里办”APP中“义乌i人才”平台提出申请,并上传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详见正文。
义乌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方式(2025版)
一、申请及资格审查流程
1.申报。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实行即报即审。申请人通过“浙里办”APP中“义乌i人才”平台提出申请,并上传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
2.初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机关,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分、子公司工作人员由主管部门审核,其他申请人由所在镇(街道)审核,主要审查申请人实际工作情况。
3.联审。人力社保局、教育局、国资办等部门按各自职责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由审核部门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联审通过人员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为具备享受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资格人员。
5.公示通过后,现金形式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至社会保障卡账户,非现金形式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至人力社保局确定的补贴使用平台。
二、单位职责
人力社保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工作的组织;负责预备技师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资格审核;负责确认申请人基本养老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纳年限、汇总各部门审核意见,提交公示;负责每季度补贴发放前申请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状态审核并出具审核结论;负责补贴款发放。
教育局:负责审核申请人普通高校学历学位取得真实性及全日制取得情况、取得方式并出具审核结论。
国资办:负责审核申请人是否属于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分、子公司的员工并出具审核结论;负责每季度补贴发放前对享受补贴人员有无入职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分、子公司的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结论。
财政局:负责安排财政预算资金。
党政机关:负责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申请人实际工作情况的审核并出具审核结论。
各镇(街道):负责本镇(街道)及所辖村(社区)工作人员实际工作情况的审核并出具审核结论;负责辖区内企业等经营主体(不含国资办监管企业)申请人实际工作情况的审核并出具审核结论。
因单位审核原因造成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错发的,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相关单位应协助人力社保局追回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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