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死亡职工公积金提取材料

导语 金华死亡职工公积金提取材料是什么?想要提取已经死亡的职工的公积金,要准备哪些材料?

  材料清单:

编号 材料名称 份数 备注
1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1 现场填写
2 公积金缴存人银行借记卡原件 1 提供银行的I类账户
3 代办人或合法继承人身份证原件 1
4 合法继承或受遗赠公证书 1 1、公积金账户余额5000元以下的,不需提供,由直系亲属办理;非直系亲属办理的需内部核验。

2、公积金提取款项转入继承人的银行卡内的提供。

3、无法获得共享信息的需提供。

  办理流程:

  ⒈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提取材料。

  ⒉经审核同意,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中心直接转入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内。原个人公积金账户同时销户。

  办理条件: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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