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有哪些(领取标准)

导语 失业保险金是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可以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一、失业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金领取标准

  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金华市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1.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2.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3.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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