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磐安县人才购房补助需要准备哪些证明材料?

导语 符合《磐安县人才购房补助实施细则》(磐建〔2018〕104号)文件条件的人员需携带资料线下申请;符合《磐安县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磐人社〔2022〕33号)文件条件,2023年1月1日起买房并符合文件中条件的人员请登录浙里办APP中申请。​请申请人员注意查看文件内容。

  一、人才购房补助①:符合《磐安县人才购房补助实施细则》(磐建〔2018〕104号)的人员按文件要求带齐资料线下先向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全年都可申请。

  》》》金华磐安县人才购房补助实施细则

  第一条 购房补助范围

  自 2018 年 1 月 1日起,在磐创业就业并且在本县范围内首次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高层次人才、高校本科毕业生可享受购房财政补助,其中,高层次人才在本县范围内须无自有住房,高校本科毕业生使用购房券结算的,本次不享受补助,下次购房时可申请。

  第二条 购房补助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1. 高层次人才

  填写《磐安县高层次人才购房财政补助申请表》(附件 1),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所在单位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个人学历学位证书;

  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④身份证

  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⑥社保缴纳证明(缴纳地在本县的不需提供);

  ⑦商品房买卖合同。

  上述材料除①项提供复印件外,②~⑦须验原件,另提供复印件一份。申请材料经用人单位初审同意后,提交至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

  2. 高校本科毕业生

  填写《磐安县高校本科毕业生购房财政补助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 个人学历证书、身份证;

  ②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③社保缴纳证明(缴纳地在本县的不需提供);

  ④商品房买卖合同。

  上述材料须验原件,另提供复印件一份。申请材料经用人单位初审同意后,提交至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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