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金华居民
2、 须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窗口办理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2寸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留存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3、申请人未满16周岁,交验监护人同意出境的声明及居民身份证明。
4、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另行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5、现役军人申请大陆证的,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批件。
6、赴台团体旅游还需交验具有资质的赴台旅游组团社出具的收费票据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八一北街1055号
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人民东路33号财富广场三楼行政服务中心出入境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1167号
办理时限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15个工作日;单独签注10个工作日(不包括补充材料时间、调查取证时间和异地核查及途中邮寄所需时间)
办理费用
(1)本式每证30元;卡式每证80元;
(2)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签注80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