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基本养老保险办事程序

导语 下面说明了金华基本养老保险办事程序,包括缴费标准、携带资料、养老关系变更转移、个人账户登记支付、退休养老金核定、养老金等待遇发放

  缴费标准:

  1、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比例为26%(其中:单位19%、个人7%);

  2、非改制私营企业比例为22%(其中:单位15%、个人7%);

  3、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费比例17%。

  携带资料:

  企业单位: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地税)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 5、开户银行及帐号

  事业单位:1、批准成立文件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 4、开户银行帐号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随时办理。

  联系电话:2064229

  监督电话:2379112

  养老保险申报收费:

  首次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照片一张;

  续保人员: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单位的填报一式两份参保表,并加盖公章,携带录用证明;个人填报一式二份参保表。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随时办理。(每月25日以前)

  联系电话:2372384 2069651

  养老关系变更转移:

  中断: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无欠费)

  异地转移: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调动介绍信或当地社保证明及银行帐号

  一次性支付:在职死亡,携带火化证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提取人身份证、户口本,其他支付除《手册》外有效证件。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随时办理。(每月25日以前)

  联系电话:2382853

  监督电话:2377451

  个人帐户登记支付:

  每年五月份后,缴费单位由经办人员、缴费个人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缴清费用凭据,到市社保处打印上年度个人帐户对帐单,核对上年度的缴费情况及个人帐户储存额。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随时办理。(次年五月份以后)

  联系电话:2382853

  监督电话:2377451

  退休养老金核定:

  退休:

  携带资料:免冠正照一寸四张、《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特殊工种、工伤、病退等提前退休及退职人员需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再计发,填写《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和基本养老金核定表》。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随时办理。

  联系电话:2372266

  监督电话:2376300

  养老金等待遇发放:

  1、养老金每月12日前本处按时足额拨付邮政或银行网点,离退休人员每月12日可领取。

  2、死亡:凭医院死亡证明、殡葬证明领取丧葬、抚恤费,填写《终止社会养老保险关系付款凭单》。

  3、待遇调整:根据政策及时调整离退人员的待遇。

  4、“中人”缴费年限不满10年,“新人”缴费年限不满15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凭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和身份证办理。

  办理时限:死亡:手续齐全,随时办理。待遇调整:市文件下达后二个月内

  联系电话:2372266

  监督电话:2376300

  处监督电话:2372268 237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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