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居住证办理条件

导语 东阳居住证办理条件是什么?怎么才有资格办理东阳市的居住证呢?

  流动人口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浙江省居住证>申领表》,并提交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和符合安全(消 防、建筑)条件住所等相关证明材料。

  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一)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使用权证明;

  (二)居住在出租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镇乡(街道)安全网格员或村(居)提供的住所符合安全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居住在单位内部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

  (四)其他能够证明合法稳定住所的相关材

  合法稳定就业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就业的,提供期限为半年以上劳动合同和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二)自主经营的,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或提供本人投资开办企业的营业执照;

  2、其他能够证明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的相关材料。

  连续就读:

  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流动人口,在申领居住证时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1、市政府规定的符合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

  2、市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3、市委、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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