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公积金政策(持续更新)

导语 金华公积金有哪些最新政策呢?金华本地宝为您持续更新最新信息!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公积金贷款】

  自2017年3月26日起(商品房期房以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发证日期为准,现房及二手房以《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日期为准),调整金华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房价的3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房价的60%。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为40万元,职工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为20万元。

  三、本次政策调整适用购买金华市区二环路以内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购买金华市区二环路以外住房的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贷款利率调整】

  为加强差别化信贷管理,缓解贷款供需矛盾,防控贷款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决定自2017年9月15日起(以贷款申请受理时间为准),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简化住房公积金转移、提取业务单位审核环节】

  为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求,优化流程,简便程序,方便单位和职工办事,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决定自 2017年5月1日起取消住房公积金(含住房补贴)转移业务转出单位审核盖章环节和取消住房公积金(含住房补贴)提取业务职工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环节。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金华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住房公积金】即可获取金华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提取指南、缴存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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