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住房公积金有哪些提取条件
导语 在金华金华缴存的公积金,现在提取条件分为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非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租赁公租住房;
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非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2.离休、退休 (退职)
3.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5年;
5.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封存后满6个月;
6.出国、出境定居。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8.因重大疾病等其它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此外,以灵活就业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请注意,除上述条件外,停缴六个月后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限额不超过以灵活就业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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