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阳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申请条件

导语 我市本人申请及各镇乡(街道)上报和录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逾期未申报者不再受理,符合条件的可在下期申报。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一) 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户籍制度改革前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儿;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1964年12月31日出生的对象。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

  1.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未婚单亲收养的;

  3.受到刑事处罚,尚在服刑期的;

  4.2006年1月1日后由非农户口转为农业户口的;

  5.农业户口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含退休)。

  出现下列情况的对象,在下一次发放奖励扶助金前退出

  1.死亡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再生育或收养的;

  3.本人享受城镇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

  4.户口迁出本市的;

  5.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的。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一)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1975年12月31日前出生);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伤残(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5.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出现下列情况的对象,在下一次发放特别扶助金前退出

  1.本人死亡的;

  2.发生再生育、收养子女或独生子女康复的;

  3.户口迁出本市的;

  4.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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