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区购房补贴怎么申请

导语 市区购房补贴申领办法,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需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方可提交补贴申请,申领截止时间分别为2027年3月31日和2023年10月31日。

根据市区购房分类补贴新政策,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可申领补贴:

购房补贴申领指南:点击进入

  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按合同成交金额1.2%给予补贴;

  90—144平方米(不含144平方米)按合同成交金额1%给予补贴;

  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按合同成交金额0.8%给予补贴。

  新出台的申领办法明确,享受购房补贴的新建商品住宅,需同时符合4个条件:

  一、是购房人为自然人;

  二、是市区(婺城区、金义新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全域)范围内;

  三、是直接向房地产企业购买的商品住宅;

  四、是在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办理购房合同网签备案

  购房补贴政策不包括安置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

  享受购房补贴的二手住宅,需同时符合3个条件:

  一、是购房人为自然人;

  二、是市区范围内;

  三、是在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办理购房合同网签备案。

  为方便购房人申领补贴,针对购买商品住宅的开辟线上申领渠道,通过“浙里办—信义居—购房补贴申请”线上填写表格、提供资料,进行申请;购买二手住宅的,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交易区受理窗口,提供相关资料,办理申领手续,咨询电话:82318711。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金华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购房补贴】即可获取金华人才购房补贴申报入口、申请指南、申请材料、流程、补助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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