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能申请金华公租房?

导语 公租房并不是人人都能享受到,需满足特定条件。同样,若有以下条件之一,是完全不可以申请公租房的。

以下情形不可申请金华公租房:

1.拥有价值15万元以上汽车或两辆以上汽车;车辆价值以销售发票上计税金额为准;家庭成员间变更转移的,按首次购买车价计算;

2.家庭人均货币资产高于家庭人均保障面积乘以上年度金华市本级商品房均价的总额;商品房均价以统计部门数据为准,若统计部门无相关数据的,房地产交易部门统计数据为准;

3.企业投资(含出资认缴额)超30万元

4.公积金人均月缴存额超1400元,个人缴存额和单位缴存额合并计算,从事公益类特定工种人员不受本项条件限制;

5.在市城镇范围内已获批集体宅基地的

6.申请时已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7.服刑在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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