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金华市区惠企补贴政策盘点(最新消息)

导语 金华人社”8月5日发布“金华市区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在金华工作的朋友可以享受多项就业补贴政策,如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就业见习补贴等,办理方式为登录浙里办APP或向属地行政服务中心申请。

  政策来源:“金华人社”

  政策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pBKO5aJca5Fu7k0AdcToOg

  金华市区惠企政策篇

  ( 一)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1. 享受对象:小微企业。

  2. 补贴标准: 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部分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3. 申报条件: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费。

  (二)一次性扩岗补助

  1. 享受对象:企业。

  2. 补助标准: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3. 申报条件:企业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三) 就业见习补贴

  1. 享受对象:经认定的见习基地。

  2. 补贴标准: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补贴;见习结束后留用率达到60%的单位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补贴;国家级、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补贴;保费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实际保费低于100元的按实补助;补缴的养老保险费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给予补贴。

  3. 申报条件:见习基地能为参加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综合商业保险。

  ( 四)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1. 享受对象:企业。

  2. 补贴标准: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部分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城镇“4050”就业困难人员自补贴之月起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补贴至退休。

  3. 申报条件: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保费。

  ( 五)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

  1. 享受对象: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

  2. 补贴标准:按企业为员工实际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 申报条件:具有10人以上家政服务员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依法缴纳社保费。

  (六)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保补贴

  1. 享受对象:企业。

  2. 补贴标准:女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

  3. 申报条件:2022 年 6 月 7 日起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为其落实我省产假政策并缴纳社保费的企业,可享受社保补贴。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七 ) 稳岗补贴(失业保险费返还 )

  1. 享受对象:企业。

  2. 补贴标准: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返还,具体根据上级文件为准。

  3. 申报条件: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上年末参保30人 (含) 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八)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和低收入农户成员就业补贴

  1. 享受对象:依法在当地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

  2. 补贴标准: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就业补贴,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

  3. 申报条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和经各地扶贫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农户成员就业1年以上的 (就业时间以依法缴纳社保费时间为准)

  办理途径:登录浙里办APP或向属地行政服务中心申请。

  咨询电话: 0579-82366877 (市本级) 0579-82321001 (婺城) 0579-82191979 (金东)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金华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就业创业】获金华市区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汇总、申领入口/流程、补贴条件/所需材料/标准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