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金华市区就业补贴政策盘点(最新消息)

导语 “金华人社”8月5日发布“金华市区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在金华工作的朋友可以享受多项就业补贴政策,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失业保险金、技能提升补贴等,办理方式为登录浙里办APP或向属地行政服务中心申请。

  就业补贴篇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1. 享受对象:高校毕业生。

  2. 补贴标准: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给予每年3000元补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给予每年1万元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 申报条件: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费且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费。

  (二)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 享受对象:高校毕业生。

  2. 补贴标准:按每月550元(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每月400元) 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

  3. 申报条件: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保费(当年申请上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1. 享受对象:低保家庭、孤儿、残疾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2. 补贴标准:一次性给予3000元/人。

  3. 申报条件:毕业学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含技工院校) 非定向培养毕业生。

  (四)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 享受对象:城镇“4050”就业困难人员。

  2. 补贴标准:每月550元(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每月400元),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开始 (即从享受第1个月起计算)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补贴至退休。不得重复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3. 申报条件:城镇“4050”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实现灵活就业,月收入达到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且个人以灵活就业形式依法缴纳社保费(当年申请上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4. 办理途径:向户籍所在镇街、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申请。

  (五)失业保险金

  1. 享受对象:个人。

  2. 享受标准: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3. 申报条件: 参加统筹地失业保险的参保人员及法规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他人员。

  (六) 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

  1. 享受对象:失业人员。

  2. 补助标准:夫妻双方一方失业的,失业一方可以领取相当与本人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补助;夫妻双方均失业的,可以同时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补助。

  3. 申报条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的失业期间生育子女的人员。

  (七 ) 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贴

  1. 享受对象: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范围的失业人员

  2. 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补助,期限不超过6个月。

  3. 申报条件

  (1)经当地县级民政部门认定,属于最低生活保障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范围的失业人员。

  (2) 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

  (3)不能与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失业保险金同时享受。

  ( 八) 技能提升补贴

  1. 享受对象:企业职工

  2. 补贴标准

  3. 申报条件:失业保险累计缴纳36个月的市区企业职工。

  办理途径: 登录浙里办APP或向属地行政服务中心申请。

  咨询电话: 0579-82366877 (市本级) 0579-82321001 (婺城) 0579-82191979 (金东)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金华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就业创业】获金华市区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汇总、申领入口/流程、补贴条件/所需材料/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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