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内容(享受对象+条件+补贴标准)

导语 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的义乌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符合“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持证残疾人”等条件之一的,给予3000元/人的补贴。

  义乌市求职创业补贴

  一、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每人3000元的补贴

  ①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②孤儿;

  ③持证残疾人;

  ④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⑤脱贫人口;

  ⑥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

  二、享受对象: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的义乌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

  三、此项补贴由毕业生自愿申请毕业前一年的8月15日至9月15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服务中“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入口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属学校初审、公示通过后,再由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公示后拨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金华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义乌就业创业】获毕业生就业补贴/社保补贴申领入口/条件/流程、补贴标准&政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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