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就业地申请

导语 金华本地宝(微信ID:jinhbdb)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金华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就业地申请的相关办理程序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申请条件:大中专学生毕业落户于家庭所在地或就业地;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未落户就业地的,应当凭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向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或现家庭(父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入登记。

  申请材料:

  1、申请落户登记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户口迁移证

  4、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5、报到证

  6、人事劳动部门备案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录用情况证明

  7、单位录用证明

  8、落户证明(单独立户的提供房产证;如是父母的房产证,则须提供与父母的关系证明、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如是单位公房,则须提供住址路牌门楼牌号明确的单位住房证明;迁入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提供其落户证明(江南落户);挂靠亲友的,提供亲友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登记地派出所同意入户证明)

  9、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办理流程:

  窗口现场申请流程:

  1、窗口受理、审查证明材料;

  2、手续齐全有效的,即时办理。

  办理期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受理地址:婺城公安办证中心: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2888号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内。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方式:0579-8229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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