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外购房落户准迁申请

导语 金华本地宝(微信ID:jinhbdb)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金华市外购房落户申请的相关办理程序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申请条件:公民购房并入住6个月以上,遵循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原则,购房者提出申请,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市区外迁入。

  申请材料:

  1、户口迁移审批表

  2、房产证(共有所有权含50%及以上者可迁入,二手房的原户主应迁出,房屋抵押贷款的须提供加盖保管单位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3、迁移人居民身份证

  4、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

  5、配偶随迁的,需提供结婚证

  6、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父母结婚证、关系证明(如出生证、关系明确的原户口本或派出所证明等)

  7、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

  8、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流程:

  1、申请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审批表;

  2、办证中心预审查同意快递邮件或窗口现场办理;

  3、申请人邮递证明材料(证件类原件还需复印件)到办证中心;

  4、办证中心办结邮递回原证件和准予迁入证明、落户告知书等。

  窗口现场申请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窗口审查证明材料;

  3、手续齐全有效的,即时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期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准予迁入证明1元/张。

  受理地址:婺城公安办证中心: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2888号火车西站以北500米西侧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内。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方式:0579-82290577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金华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购房补贴】即可获取金华购房补贴申报入口、申请指南、申请材料、流程、补助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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