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不动产异议登记指南

导语 金华不动产异议登记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准备啥材料呢?具体的流程是怎么样的?金华本地宝(微信ID:jinhbdb)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申请主体

异议登记申请人应当是利害关系人。

办理材料

1.异议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利害关系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其他身份证明);

3.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4.异议登记证明材料(关于申请异议登记的情况说明、与原不动产登记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书面材料、有关不动产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书面材料、主张异议登记的证明材料);

5.权籍调查成果;

6.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外文证明材料提供中文译本。)

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携相关材料至受理窗口直接申请

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核:对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合法性进行审核;

登簿: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并记载于登记簿。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发证:申请人至发证窗口领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1)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2)证书工本费10元。

办理地点

金华各区县市的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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