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金华产假/护理假/育儿假分别有多少天?

导语 根据《浙江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生育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男方则可以休15天的护理假。

  产假、护理假、育儿假

  2021年,新修订的《浙江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生育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男方则可以休15天的护理假。同时,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还可以各享受10天育儿假

  法律法规解读

  产假

  产假的天数是:98天+各地奖励天数。

  国际劳工组织有关公约有“妇女须有权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的规定,14周即98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另外,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5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六十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九十天,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护理假(男方)

  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育儿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遗憾的是只是鼓励性条款,并且没有规定天数。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三)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十天育儿假,育儿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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