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金华居住证线上/线下办理攻略一览

导语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在“浙里办”APP-“身份户籍”项目栏或是支付宝小程序搜索“居住证”,均可进入该服务。

  居住证办理条件:

  居住证: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1. 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指流动人口在居住地连续居住并申报居住登记半年以上。

  2. 合法稳定就业:指满足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农业承包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持有工商执照等一个以上条件的。

  3.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自购房屋、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集体宿舍、签订租赁合同且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居住出租房屋等。

  4. 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居住证办理指南:通过“浙里办”APP或“浙里办”支付宝小程序搜索“居住证”,也可进入该服务。

  电子居住证申领及签注业务以在线“掌上办”“网上办”为主,线下“窗口办”为补充。

  网上办

  符合申领条件的流动人口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使用本人手机登录“浙里办”APP““身份户籍”-"浙里新市民”项目栏,通过身份验证后,选择居住地所在市、县(市、区),选择居住证申领类型,依次按照“告知承诺—在线填表—上传材料—确认提交”,完成申请流程。


  截图:“浙里办App”

  通过该入口找到电子居住证办理界面后,申领人根据自己符合的条件点击“在线办理”,并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实名认证(人脸识别)、选择辖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佐证材料等操作,并提交申请。(按照实际页面提示操作即可)

  窗口办

  对无法使用智能手机申领电子证照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可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事窗口(即线下)办理居住证申领业务,公安机关审批通过后签发电子居住证,发放加盖户口专用章或派出所公章的《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

  附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咨询电话:

  截图:“金华公安”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金华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居住证】获金华居住证办理入口/流程,进度查询/使用、过期签注/常见答疑、办理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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