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指南

导语 金华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需要什么条件,办理材料又需要什么,办理流程又是怎样的,金华本地宝为您收集了以下信息,快来看看吧。

办理条件

转入符合:已在转入地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非市区户籍人员需在市区缴费10年)。

转出符合:已在转出地办理社会保险中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寄送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

办理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户口簿原件(办理转入手续时提供);

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办理转入手续时提供);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办理转出手续时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寄送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到转入地社保经办窗口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后寄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

4、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接到联系函后寄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5、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入金额及转移接续表后予以接续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8:30-11:4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1:40,下午14:00-17:30

办理地址:金华市丹溪路2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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