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永康市公租房能住多久

导语 永康市公租房承租人须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公共租赁住房,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金华永康市公租房租赁期限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每轮期限最高为3年,如需续租,承租人应在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续签租赁合同,不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回住房。

  新就业保障家庭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个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新就业从事公益类特定工种的保障家庭的租赁期限放宽到3个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

  优先保障家庭

  公共租赁住房优先满足符合保障条件的第一类申请家庭,有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残疾人、军转干部、见义勇为伤残人员、成年孤儿、英雄模范、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道德模范以及其他依法应当优先保障等家庭的基本住房保障需要。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